[現場]袁國強﹕警方協助執行禁制令有理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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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 2014-11-13 01:53

撰文: 無綫新聞

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,不方便透露執達吏如何協助清除佔領區障礙物。他說警方有需要按法官的指示協助執行法庭命令,不認為警方是「介入」執行民事禁制令。

袁國強指:「公然違反法庭命令、甚至公然有意地阻止法庭人員,包括執達主任執行法律職責,法律上可構成刑事藐視行為。由於有這麼嚴重的情況,所以法官才於上次判詞中,開宗明義說原告人可要求執達主任的協助,而執達主任亦可在適當時候要求警方協助,警方在有充分證據和適當時可進行拘捕。警方為這件事提供法官認為合適的協助,這不是介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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